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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摄影群拍私拍成产业链 部分活动涉色情交易

[2010-10-15]      责任编辑:ansel   

  核心提示

  尽管距发案已两月有余,闫凤娇事件却仍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截至7月底,闫氏艳照已从第一季曝光到了第十季。包括冰冰、燕子等越来越多的模特牵扯进来,其尺度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艳照的不断涌现,似乎佐证了网友的分析:闫凤娇绝非被胁迫,而是在参加人体私拍后,艳照意外流出。北京晨报记者暗访发现,在今天的一线城市,人体群拍私拍愈演愈烈,已经形成包括模特、经纪人、所谓摄影爱好者在内的完整的地下产业链。从某种意义上讲,闫凤娇事件打开了一扇隐秘的门,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块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摄影专家指出,人体私拍属于色情范畴,与艺术无关。而律师则呼吁:参照刑法新设罪名——组织淫秽表演罪,对这种活动进行治理。

  记者调查

  参加拍摄不用签保密协议

  在一家摄影论坛上一则《招募人体模特》的帖子中,要求人体模特应聘者“身高160cm以上,皮肤光滑,相貌端正,能够接受在北京、天津的活动”。按照帖子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通过网上联系上了发帖人。

  “不得罪人照片不会被贴”

  根据发帖人介绍,这是一个摄影爱好者的团体,经常会在北京和天津安排一些小型的人体艺术摄影活动。“主要以棚拍为主,兼有外拍。活动都是小规模,一般控制在四到五人”,“模特的工资都是日结,按照模特个人条件不同,工资水平也不完全一样”。随后,发帖人询问了年龄身高体重等数据,并且表示:“最好能提供个人近照,生活照人体照都可以。”

  然而当提到保密协议时,对方表现得比较谨慎,表示“照片用途都是摄影爱好者的业余创作”,同时告诉记者:“如果让那些摄友签合同,来拍的人就会很少,甚至都没有人来拍了。”当记者表示“担心照片会在网上被人贴得到处都是”的时候,对方则循循善诱地教导道:“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去得罪人。大家不会那么无聊的。如果你得罪了人,就算签署了合同也没有用。”同时,发帖人也提出了告诫:“你不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他们,他们也骚扰不了你呀。”“我们也不允许模特给任何摄影师联系方式。如果被我们发现你私自联系,咱们也没有合作机会了。”不过,最后为了打消顾虑,对方也承诺:“每场拍摄都会有工作人员在现场跟随。”

  “拍一个小时起价300元”

  收入方面,发帖人明确表示:“只要身体条件不是太差的,每小时300起价。”“每次拍摄一般会在4个小时左右,偶尔也有6个小时或者8个小时的。”“不过收入和模特自身条件及拍摄尺度有很大关系,300是起价。”对方最后补充道。

  对于人体模特私拍的收入,发帖人并没有明确回答,只说:“私拍价格要看拍摄者富裕程度了,比较富有的就可以多要,这个价格和尺度也有关系,我们会提前帮模特谈好价钱。”

  谈到拍摄地点,发帖人表示,“一般都是在宾馆房间里,也有棚拍的。”不过对方随后又补充了一句:“我们一般不建议人体模特私拍。”对于各种原因,对方很直接的答复:“想私拍人体模特的摄友都是为了与模特发生关系,并不是为了拍摄。”晨报记者 何欣

  律师见解

  照片用于传播构成犯罪

  对于人体摄影圈的乱象,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崔家楠律师表示,我国在立法层面并无具体细化的规定。她指出,如果私拍限定在两个人之间,没有其他行为,就不成其为组织,不构成犯罪。至于群拍,如果是为了满足性的感观刺激而集体表演,组织者就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不要求“情节严重”,就可成立本罪。另外,虽然人体摄影活动是公民的民事自由权利,但拍摄者、组织者和被拍摄者并非有绝对的自由,拍摄艳照的行为,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行为的法律尺度,就可能涉嫌扰乱社会公序良俗并遭举报,公安机关可以对此视具体性质和情节,依法进行处理。

  崔律师指出,如果拍摄艳照用于传播,则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如果未经过被拍者同意就传播,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另外,模特如果只是单纯提供人体摄影服务,其并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在摄影的同时,模特还同时为多人提供性服务,则构成“聚众淫乱罪”,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专家说法

  缺少监管的灰色地带

  清华大学美术系教授韩子善是国内人体摄影艺术的泰斗人物,早在20世纪80年代,他就曾大力提倡打破艺术禁区。韩子善指出,目前,中国人体模特来源较窄、素质较差,专业模特数量不多。他认为,真正的人体摄影,旨在表现光影下生命美感,创作过程需要一定的理念和观念,“这种什么人都可以参与的裸模群拍、私拍活动,其实与艺术无关。它追求的不是艺术,而是感官刺激。”

  对于人体摄影和肉体摄影的区别,韩子善表示很难区分,也没有一定的标准。韩子善介绍,正规活动一般会签协议,“有的协议也规定照片不能传到网上,但很多人并不遵守,发生纠纷也只能打官司。”“因为真正的人体摄影就是以艺术为宗旨创造艺术作品,而不是刻意拍模特的隐私取乐。”他强调,人体摄影要表现主题,也可以公开组织,模特也可以裸露,但要大气地展示出来。

  “近几年,南方一些地方也有人组织户外人体摄影活动,有些人连相机都不带,交个一二百块钱就可参加,参加者说,比看脱衣舞还划得来。这就乱了套了。”韩子善表示,由于群拍、私拍活动打了艺术的擦边球,很多活动还非常隐蔽,他人不好擅加干涉,公安部门不便随便介入,因而形成缺少监管的灰色地带,但他强调: “这种活动与艺术无关,我坚决反对。”

  查处行动

  警方责令删除涉黄照片

  记者从朝阳警方获悉,7月24日上午11时许,警方接到市民王先生报警称,位于来广营立水桥南黄金苑小区3号楼9层有人组织裸模群拍,有色情活动嫌疑。

  来广营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敲开房门,只见屋内有数名手持高级照相机的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该女子身上穿着衣服,但神情紧张。民警询问,手持照相机的男子称,他们都是人体摄影爱好者,有人在网上发起拍摄采风活动,于是慕名来此。

  民警将此次活动的召集者、女模特和多名摄影者带回派出所调查。据召集者称,他本人是人体摄影爱好者,和朋友在网上经营了一个摄影工作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花钱请一些人体模特,适当收费并组织一些摄影爱好者前来拍照。

  民警查看了这些摄影者的相机,发现里面确有大量裸露的女性身体的照片,为防止这些涉黄照片传播,责令摄影爱好者们将相机里的涉黄照片自行删除后,民警对这些摄影爱好者和组织者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这些摄影爱好者和组织者遣散。(晨报记者 郝涛)

  “闫凤娇”事件

  闫凤娇,瑞丽第七届封面女孩大赛季军,2010年5月,因参加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闫凤娇一炮走红,被称为“最清纯女嘉宾”。

  5月11日,闫凤娇“不雅照”在网上出现。当日,江苏卫视方面获悉此事后,陪同闫凤娇报案。5月12日,闫凤娇发表个人声明称,网上所传艳照为2009 年被人胁迫所拍。5月16日,网友“人肉”出闫凤娇另一身份——人体模特。5月份至7月9日,闫氏风格的艳照在网上疯狂传播,一直衍生到第十季人体模特菲菲。目前,闫凤娇案仍无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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