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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符号的“闪电战”

[2006-05-07]      责任编辑:ansel   

   拍摄广告的主要目的是介绍商品,让顾客了解商品的特色和性能,从而产生购买欲望。但在商品化的社会里,一般顾客对铺天盖地的广告已经麻木,不可能用很多时间来关心你要推广的东西,这就要求广告制作在创意和摄影上,用图像符号打个视觉“闪电战”,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吸引住顾客,在顾客的心里打上烙印。

    本期《珠光宝气》专版发表的图片,就在上述方面做出了努力。

    它们为什么会比较吸引人?其中有的是因为画面简约而不简单。它们在介绍首饰时,大胆剪裁构图,把一切可有可无的形象都排斥到画外,集中突出珠宝首饰的主题,并用摄影造型语言渲染商品,让人一目了然。

    我们常常见到许多广告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睛,惯用“美女+商品”的套路。其实,那类模式不仅早已使人产生审美疲劳,而且喧宾夺主,让人记住了美女(或明星),而忘却商品。本版发表的这些画面,虽然把美女的形象砍了或部分砍了,画面构成新颖,以少胜多,反而更引人注目,使主体内容更为鲜明而丰富了。

    还有的广告作品是因为构思出奇制胜,让人耳目一新。在不虚假欺骗顾客的前提下,广告是可以进行夸张、甚至荒诞设计的,如《卡迪亚珠宝》(雷·豪罗维斯摄)中展示了热带野生动物保护区,豹子模型的眼珠和毛皮的斑纹均为宝石镶嵌;再如《时尚》(盖·伯丁摄)中好似梁上君子趴在门上偷窃首饰,这些情节都强调出了珠宝首饰的珍贵和稀罕。从艺术表现讲,这些作品做到了“出人意料,合乎情理”,用巧妙的情节抓住了人心,它们比那些直截了当展示商品的广告更能使人留下印象。

    顾客在观赏广告时不同于参观摄影艺术展览,常常是不经意的、无主动性的,所以需要广告摄影家必须具有语出惊人的本领,创造出让人第一眼就喜欢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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