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凤凰第四届苗族银饰服饰节摄影大赛
★2013年中国凤凰第四届苗族银饰服饰节摄影赛★
“多彩苗族,魅力民俗” 活动公告
中国凤凰第四届苗族银饰服饰文化节,于2013年10月13至14日在凤凰古城举行。届时国内4个省(市)的14支不同服饰的苗族代表队齐聚凤凰,展示不同形式的苗族银饰服饰,30名国家A级模特在古城沱江水上展示新时尚苗族服装,把美还原于自然山水之间,是中国苗族银饰服饰的大团聚。
一、比赛分类
1、10月1日前网络征集苗族类摄影作品比赛。
2、10月13-14日活动现场摄影抓拍比赛。
二、比赛奖励
1、网络征集苗族类摄影作品比赛。
一等奖1人 |
二等奖3人 |
三等奖5人 |
优秀奖30人 |
|
每人奖2000元 |
每人奖1000元 |
|
2、“中国苗族银饰服饰节”现场抓拍比赛。
一等奖3人 |
二等奖6人 |
三等奖9人 |
优秀奖30人 |
每人奖3000元 |
每人奖2000元 |
每人奖1000元 |
每人奖500元 |
三、比赛内容
1、网络征集苗族类摄影作品比赛。
投稿内容 凡是反应国内外苗族历史记忆、文化风情、民俗生活的事项活动图片,均可参加比赛。
投稿时间 截止到2013年10月1日
投稿地址 QQ:2609803970 , 邮箱:fhpic888@163.com
2、“中国苗族银饰服饰节”现场抓拍比赛
投稿内容 在活动现场抓拍的摄影作品都可参加比赛。
投稿时间 截止到2013年10月15日18点。
投稿地址 湖南省凤凰县南华路5号工商银行大院内“中国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办公室”。
四、作品要求
1、传统或数码作品均交6MB以上电子文件。
2、每人限交8张(不含组照)、组照4—6张为一组。
3、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
五、参加摄影比赛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 |
电 话 |
QQ |
电子邮箱 |
0743—3228345 |
2609803970 |
六、相关说明
1、比赛获奖作品,将参加2013年10月25——3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国际国际服装周”展览。
2、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公益性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也无需作者另行授权。
3、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本次摄影展所有参展作品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纠纷责任自负。
4、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并在媒体上通报。
5、网络投稿作品在投送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6、以上所有奖项获奖作者不得重复。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七、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北京服装学院 凤凰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凤凰县委宣传部 凤凰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网 中国凤凰国际摄影双年展办公室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