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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美丽的金华”旅游风光风情摄影大赛

[2009-04-14]  中国摄影网   责任编辑:ansel    点击量:

    为挖掘和丰富金华的旅游文化资源,向世人展示金华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民俗风情以及独具的旅游文化底蕴,通过摄影艺术的广泛社会影响力和文学艺术的独特魅力,促进金华旅游文学艺术的繁荣。特举办“聚焦美丽的金华”旅游风光风情摄影大赛和“寻找美丽的金华”游记大赛。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浙江省摄影艺术学会、金华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网、金华旅游网、金华广众网
       承办单位:金华市摄影家协会、金华市群众艺术馆

(二)大赛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角度,体现“春天的希望”、“夏季的旋律”、“秋天的收获”、“冬天的韵味”四大主题,充分反映金华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三)参赛规则:
1、参赛对象: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及海外各地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
2、参赛作品要求:
(1)紧扣主题,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在金华境内(含各县(市、区)拍摄,反映金华的名胜古迹、名俗风情、人文景观、自然风光和旅游节会活动等。
(2)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均可;谢绝利用电脑手段改变原始影像的数码创意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专业组:参加人员为市级以上的摄影家协会会员。投稿数量不限,照片单名一律为10英寸(长边),方片8x8英寸,组照每张为8英寸,每组限4—8张(用透明胶带连接);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同时必须附数据光盘,每幅作品电子文件量不低于3MB(JPEG格式)。
业余组:参加人员为业余爱好者。登陆金华旅游网http://www.0579ly.com在线投稿,进入“聚焦美丽的金华” 旅游风光风情摄影大赛网页,点击“摄影投稿”,输入参赛作品,确定“我要投稿”即可。投稿数量不限,参赛者保留原始格式文件,以便获奖后可调电子文件放大制作使用。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拍摄时间、地点等,来稿一律不退。
(5)所有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使用于展览、画册、图书和报刊杂志、网络及媒体报道等非营利性的相关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6)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参赛作品必须是2008年以后拍摄,且未参加各种正式评比活动的作品。
(8)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投稿时间:
大赛征稿时间:自发通知日起至2009年12月20日止,外地来稿以邮戳日期为准。网络投稿以投稿日为准。
邮寄地址:金华市丹溪路476号二楼金华市群众艺术馆
邮编:321013   电话:0579-82371673  
联系人:厉先生

(五)展示和评选:
1、参赛者投稿期间,组委会分季度将参赛作品刊登在中国摄影网(http://www.cnphotos.net/)、金华旅游网、金华广众网上,由公众进行浏览和投票;并将得票较高的作品刊登在旅游行业报等平面媒体。2009年底前,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组,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并参考网站的公众投票结果,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2、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刊登在中国摄影网(http://www.cnphotos.net/)、《浙中游》杂志、金华旅游网、金华广众网上;选择部分优秀的获奖作品编入《金华旅游文化系列丛书》中;选择优秀的获奖作品刊登在《金华日报》、《江南游报》、《华东旅游报》,并在金华电视台《我爱旅游》栏目中进行展播。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奖金的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专业组:
特等奖作品1名(奖金8000元);
一等奖作品2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作品4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作品8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作品100名(奖金各200元)。

业余组:
一等奖作品1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作品2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作品7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作品90名(奖品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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