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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拍照传上网 靓女欲告拍摄者

[2009-08-20]  中国摄影网   责任编辑:ansel    点击量:

 新华报业网讯  养眼的美女大家都爱看,不少网站也就势推出了“街拍”频道吸引点击率。但是,“摄郎”们请注意:这种偷拍并公开传播的行为,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侵权,几天前,美女朱小姐就发现自己逛街时被偷拍,面对网友品头论足,很是不爽的朱小姐欲找网站和“摄郎”讨说法。

  逛街照片上网

  4天前,重庆的朱小姐突然接到很多朋友电话,纷纷问她为啥把照片秀到某网上。大吃一惊的朱小姐上网查看,发现自己上个月逛街的照片,赫然出现在某网站时尚频道街拍专区和另一个频道上。和自己照片摆到一起的,还有10多张美女照片。照片后面,不少网友跟帖调侃:“是不是没拍的?要拍也看看档次和气质!”“楼主不要拍出来吓人了!”……网友的品头论足倒也罢了,身边有些同事的议论搞得朱小姐有些输不起,“没想到她这么爱出风头,还把照片传上网去秀。”“她一定觉得自己很美吧?!”……

  面对各种议论,朱小姐很不爽:“未经自己允许,凭啥偷拍自己并发到网上供公众审视并评论?”朱小姐联系到某网站要求删帖,没想到对方回答:“照片是网友发的,我们无权随便删除。”数次联系网站无果后,气愤的朱小姐找到律师,欲找网站和“摄郎”讨说法。

  网站已经删除帖子

  前日,记者辗转联系到朱小姐照片拍摄者“fisher”。

  得知朱小姐找律师欲就此讨说法,“fisher”很意外,“朱小姐照片确实是我在街头拍的。”但“fisher”称并不是他发到网上的,他只提供给了某网站时尚频道,是版主传上网的。“重庆美女全国闻名,之所以搞这种街拍,也是为了捕捉美丽瞬间,宣传咱们重庆美女。没想到朱小姐会如此在意,也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会给朱小姐生活带来影响。”

  针对朱小姐的事情,记者联系上该网站时尚频道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朱小姐的照片已经从帖子里删除。网站之所以推出“街拍”专栏,一是为了摄影爱好者之间作品交流,二是为了展示美,并没用作商业用途,也没丑化被拍者。该栏目照片全是由网友供图,为了避免图片引出纠纷,网站特地在醒目位置提醒网友“请勿恶意评论”,同时公布了网站电话,如果被拍摄者有意见随时可以联系要求删除。之所以朱小姐开始打电话时没及时删掉照片,是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照片确实是朱小姐本人,不可能随便有人打个电话就删掉,那也是对发帖者的不尊重。

  “街拍”风行偷拍成风

  记者在“百度”搜索发现,各类相关帖子众多,有的是刻意偷拍,有的则是无意中拍下的东西,事后发现有意思,而上传到网上分享。拍摄内容五花八门,打望美女,身边趣事乐事。大多数拍摄者只是交流作品,不做人身攻击,只图刺激娱乐。网上流传的偷拍照片,多为衣着“清凉”女性,拍摄地点多是步行街、公交车、商场等公共场所。

  据了解,国外,不少时尚杂志甚至开设了街拍专栏,供摄影爱好者交流作品,但他们相当尊重被拍者,一般会征求被拍者同意。

  “摄郎”:征求同意不现实

  采访中,大多数女性认为,网民形形色色,哪怕照片很好看,也难免被人肆意评论、指指点点,试想谁愿意成天被人说三道四?而且,“现在人肉搜索那么发达,谁知道传到网上的照片会不会泄露自己一些信息?”希望拍摄者能够事先征询被拍者意见再拍。

  面对女士们的建议,记者就此询问了多位摄影爱好者,均认为这不太现实。从事摄影工作多年的陆先生说,摄影许多时候是捕捉一个瞬间,当那一瞬间发生时,你不可能先去征求被拍者意见。就算征求意见,可能很多人也不会同意。“摄郎”交流作品也只是展示一种艺术,只要没伤害到被拍者,希望能够得到理解。

  律师:随意传播照片小心侵权

    对此,律师认为,很多摄影爱好者认识上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没丑化被拍者,没作商业用途,就不存在侵权行为。实际上,如果仅仅是在公共场所偷拍不存在侵权,但只要是不经过当事人允许,拍摄特定的对象,并把偷拍照片公布传播,就可能涉及到侵犯肖像权问题。就算有的是无意偷拍,但公开传播后同样存在此问题。而照片一旦上网,难保被人恶搞或者作不法之用,一旦这样就可能侵害被拍者名誉权,拍摄者、发布者、网站和恶搞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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